| 机械化屠宰实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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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8 10:49 文章来源:乌当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贯彻落实贵阳市人民政府“2007年3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生猪机械化屠宰,完全取缔手工屠宰”的规定,确保食肉安全,让市民吃上“放心肉”,区屠宰办根据目前嘉旺屠宰场的实际情况特拟定本方案。
机械化屠宰实施要求如下:
1、2007年3月28日凌晨,嘉旺屠宰场必须全面启动机械化生猪屠宰生产线(两条烫皮生产线、四条剥皮生产线)。同时,杜绝在机械化生产车间外手工宰杀。
2、生猪的宰杀必须严格遵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程执行,同时,商务局做好监管、检疫部门做好检疫、场方做好肉品品质检验工作。
3、所有生猪副产品,如:大、小肠、心、肝、肚、肺等内脏必须进入副产品加工车间进行加工。
4、生猪产品在出场时经鲜肉交易区电子秤过磅后出场,同时在场内设置“公平秤”。
5、机械化屠宰车间内统一着装、统一管理、凭证进入。
6、开宰时间统一规定为:3月28日凌晨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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