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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屠宰监察执法队200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2006-08-31 10:52  文章来源:乌当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根据区编委办《关于设立乌当区屠宰监察执法队的通知》(乌编办通字[2006]12号)文件要求,商务局于2006年3月中旬开始着手此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历经两个月的精心部署,执法队在5月25日正式成立、挂牌,其性质为区商务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工作职责是监督和管理全区生猪屠宰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贵州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贵阳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试行)》;负责制定全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规划;负责全区屠宰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打击私屠滥宰及其他违法行为。
我队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的摸索、总结先后建立健全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等各项制度。组织各种培训、学习9次,结合商务部《在全国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队与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了6次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结合我队工作实际,加强对我区所辖范围内的贵阳嘉旺屠宰加工有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是我队的工作重心。贵阳嘉旺屠宰加工有限公司洛湾屠宰场是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建立的“市级生猪定点屠宰场”,距市中心区16公里,平均日宰杀量900-1200头左右,占整个贵阳市生猪日宰杀量的50-60%左右,洛湾屠宰场目前已建成生猪待宰间120余间。
从去年5月中旬我局受区国税局、地税局委托正式在嘉旺屠宰场设点代征生猪屠宰批发环节税,此项工作一直是由局属单位市场建设中心负责征收,直到今年3月24日止,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出现偷、逃税等税源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局办公会研究决定由我队来负责此项环节税的征收工作,我队领导班子深知此项工作的责任重大,领导高度重视,在经费较紧张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偷、逃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多次研究出台了有效的措施,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我队每周政治业务学习的会议日程,我队队员在坚苦的环境下服从组织安排,在全队上下齐心配合下,我们加强了对嘉旺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要求其完成了屠宰场的封闭工作,进一步健全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嘉旺屠宰场真正实现了“集中检疫、统一纳税”,从源头上杜绝了偷、逃税现象的发生,大大减少了税源的流失,为国家挽回了不少的经济损失。自我队于3月25日接手此项工作以来到今年6月30日止,征收生猪85488头,完成税收2222688元,加上第一季度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完成的征收生猪53155头,税收1382030元,上半年共完成征收生猪138643头,税收3604718元。
下一步我队的工作除了完成好生猪屠宰批发环节税的征收工作以外,还要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队伍的建设,抓好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严格依法行政、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同时,还要大力宣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贵州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不断提高社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不断强化屠宰监管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促进全区生猪定点屠宰的良性发展,有效提高生猪屠宰进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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